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摘要)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3月8日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報告摘要如下:
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正逢“兩個一百年”曆史交彙期,使命光榮,責任重大。一年來,常委會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按照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職,開拓進取,實現了良好開局。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會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刻領會這一思想的科學體系、精神實質、實踐要求,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組織開展專題學習研讨,召開31個省級人大和有關方面參加的學習交流會,系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進行專題研究,提出學習要求,深化對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什麼樣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怎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大理論和實踐課題的認識。各級人大緊密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學習,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做好本職工作、推動事業發展的生動實踐。
圍繞學習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辦好常委會專題講座,共舉辦專題學習講座10講,重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憲法、法治、改革開放、創新發展、生态文明建設的重要論述,關于人大立法、監督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常委會履職能力。針對換屆後新代表多的實際,加大代表學習培訓力度,培訓1300餘名代表,占新任代表的59%。分别舉辦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學習班,累計3200人參加,基本實現全覆蓋。
持續深入的理論學習和思想武裝,進一步築牢了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思想根基,進一步堅定了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信心和決心,進一步增強了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學習宣傳貫徹新修改的憲法,推動憲法實施邁出新步伐
依法執政,依憲執政,是中國共産黨的鮮明主張。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實施憲法擺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貫徹實施好憲法發表重要講話,3次對開展好國家憲法日活動作出重要批示,帶頭進行憲法宣誓,有力推動全社會自覺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在黨中央領導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完成了憲法修改的崇高任務,确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充實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産黨全面領導的内容,完善憲法确立的國家根本任務、奮鬥目标和國家領導體制,确立國家監察制度,夯實了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根基。常委會按照黨中央部署,把全面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新修改的憲法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突出對修改憲法重大意義和主要修改内容的學習宣傳,召開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憲法座談會,舉辦第五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組織專題記者會,舉辦宣講報告會,撰寫理論文章,推動各地各部門開展形式多樣的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增強憲法意識,使憲法精神深入人心,得到人民的真誠信仰和擁護。
常委會帶頭貫徹憲法并強化對憲法實施的監督。按照新修改的憲法,對調整設立的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職責作出決定,增加憲法實施和監督、憲法解釋等工作職責,加強了憲法實施的工作力量和組織保障。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加強合憲性審查,保證憲法确立的制度、原則、規則得到全面實施。認真審查報送備案的行政法規40件、地方性法規1180件、司法解釋18件,認真研究公民、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1229件,督促有關方面依法撤銷和糾正與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規範性文件。認真組織憲法宣誓,增強國家工作人員憲法意識,帶頭做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三、加強和改進新時代立法工作,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法治保障
常委會堅持改革與法治相統一,認真編制立法規劃,召開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和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及時部署立法工作。制定法律8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9件。
常委會圍繞在新的曆史起點上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着眼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加快了經濟領域立法,對多部法律作出修改,及時解決法律規定與實踐發展不相适應的問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本次會議審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全面反映我國改革開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舉措,對于新時代推動形成我國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新格局具有重要促進和保障作用。電子商務法的制定,對于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市場公平意義重大。社會各界普遍認為,這是一部支持、規範、創新和保障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促進法,是一部廣大消費者、平台經營者、線上經營者合法權益的維護法,是一部市場秩序和公平競争的保障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深化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從法律上穩定和完善了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給廣大土地承包者和經營者吃下了“定心丸”,對促進農業農村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常委會還制定了耕地占用稅法、車輛購置稅法,修改了公司法、民用航空法、電力法、港口法、企業所得稅法等,促進了這些領域的改革發展。
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機構改革方案,常委會通過修改法律、作出決定,健全國家機構組織法律制度。就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作出決定,統籌修改機構改革涉及的國境衛生檢疫法等32部法律的316個條款,作出中國海警局行使海上維權執法職權的決定,制定消防救援銜條例,為機構改革順利實施提供了法律保障。修訂公務員法,把職務與職級并行的改革實踐寫進法律,加快推進公務員分類體制改革。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制定人民陪審員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作出關于設立上海金融法院、專利等知識産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幹問題的決定,鞏固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成果。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完善了基層治理體系。
常委會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加快了社會建設、保障改善民生領域的立法,用法治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在過去工作的基礎上,形成6編共1034條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并進行了整體審議,分單元審議了合同編、侵權責任編草案,朝着2020年完成民法典編纂任務目标邁出了堅實步伐。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推進稅制改革,優化稅負結構,目前已有約8000萬人的工薪所得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修改社會保險法,将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在全國推開。醫療衛生領域立法,關系人民群衆根本利益。常委會已兩次審議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加快疫苗管理專門立法,對疫苗管理法草案進行了初審,通過建立覆蓋研制、生産、流通、預防接種全過程全鍊條的疫苗監管法律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
加快生态文明建設立法步伐,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完善嚴格保護生态環境的法律制度。土壤污染防治法為推進淨土保衛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與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一起,構建起“三位一體”、立體管控的生态環保法治網。
常委會把維護國家安全放在立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修改反恐怖主義法、國家情報法,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制定和實施,促進了英雄烈士事迹和愛國主義精神的傳承弘揚,有力抵制了曆史虛無主義,為打擊各類歪曲、醜化、亵渎、诋毀英雄烈士的行為,維護國家安全特别是意識形态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社會各界産生積極反響。一部英烈保護法,公理正義得伸張!
四、依法履行人大監督職責,更好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
堅持依照法定職責、限于法定範圍、遵守法定程序開展監督工作,在做好經常性法定監督的同時,突出了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三大攻堅戰、司法民生領域熱點問題、預算和國有資産監督等重點。一年來,聽取審議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24個,檢查6部法律實施情況,進行3次專題詢問,開展5項專題調研,努力做到既确保憲法法律有效實施,又确實幫助“一府一委兩院”改進工作。
常委會聽取審議了計劃、預算、決算、審計、環保等工作報告,聽取審議了科技、農業、教育、醫療衛生、海洋經濟、華僑權益等專項工作報告。黨中央出台《關于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和《關于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導意見》,賦予了人大監督新職責。常委會貫徹文件精神,開展專題調研,首次審議國務院關于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的年度綜合報告和金融企業國有資産的專項報告,為管好用好國有資産加上一道“安全門”。
常委會對大氣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傳染病防治法、防震減災法、農産品質量安全法、統計法等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既發現工作中的問題,又查找法律、法規自身缺陷和不足,保證法律的正确實施。常委會專門加開一次會議,聽取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作出關于全面加強生态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涉及22家企業的38個問題點名曝光,助力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推進。全國31個省級人大常委會都完成了大氣污染防治法規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各地各部門全面清理生态環保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地方人大常委會修改514件、廢止83件地方性法規。在海洋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中,重點監督11個沿海省份的入海排污口設置和管理、陸源污染防治等突出問題。用法律的武器治理環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衛碧海藍天,受到了社會的肯定和支持。
常委會還開展了關于“七五”普法、民族教育、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地方政府債務等方面的專題調研,推動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
常委會結合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的報告、人民檢察院加強對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财政醫療衛生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組織開展了3次專題詢問。對“兩高”工作的專題詢問,這在開展專題詢問以來是第一次。
五、拓展聯系代表的渠道,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規範直接聯系代表的制度,常委會組成人員直接聯系440名代表,形成了連接民意、聽取意見的“直通車”。常委會會議期間,召開了4次列席代表座談會,186名全國人大代表參加會議,提出的意見建議都由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落實。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工作的參與,組織1850名代表參加專題調研、開展集中視察,組織港澳台代表赴廣東、重慶、浙江、陝西、海南、青海視察調研,推動代表更多地深入基層、了解實際、聯系群衆。按照便于組織和開展活動的原則,本屆全國人大代表分為272個小組,開展了豐富的履職活動。
堅持把代表議案、建議作為确定立法監督項目、起草法律草案、推動改進工作的重要依據。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的325件代表議案已全部審議完畢。其中,19件議案涉及的9個立法項目已經常委會審議通過,22件議案涉及的4個立法項目已提請審議,143件議案涉及的60個立法項目已列入立法規劃或年度立法計劃。健全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機制,代表提出的7139件建議、批評和意見全部辦理完畢,所提問題得到解決或正在解決的占76%。确定的20項重點督辦事項共涉及192件具體建議,交由36家承辦單位重點辦理,有關專門委員會加強督辦,有力推動了相關工作。
全國人大代表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常委會高度重視代表履職能力和作風建設,支持原選舉單位依法加強代表履職監督,推進代表履職檔案建設,提升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能力。
六、服務國家外交大局,做好人大對外交往工作
人大對外交往是國家總體外交的組成部分。一年來,共派出71個團組660人次,訪問46個國家;接待58個團組730人次,來自34個國家和2個多邊議會組織。通過立法機構間的交流合作,有效服務國家戰略、維護國家利益。
認真貫徹黨中央外交方針,鞏固和深化與主要國家議會交往,保持同俄羅斯、美國、法國、日本等國議會和歐洲議會的交往,舉辦中國全國人大同俄羅斯議會合作委員會第4次會議。加強同周邊國家、非洲國家議會的交往,舉辦面向發展中國家的議員研讨班,增進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議會友好合作。積極參加多邊議會組織會議,務實引導上海合作組織議長會晤、金磚國家議會論壇等新興多邊機制發展,在各國議會聯盟、二十國集團議長會議中發揮建設性作用。對個别國家議會涉我消極議案、錯誤言行,闡明原則立場,發出人大聲音。
在對外交往中,積極推動落實習近平主席和外國領導人達成的重要共識,為國家之間的合作交流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撐。堅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宣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和特點,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發展道路、發展模式、治國理念的理解和認同。
七、全面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不斷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
以落實議事規則為重點加強制度建設。嚴格遵守常委會會議召開的法定程序,根據會議需要邀請列席人員,合理安排分組審議和聯組審議,每一次常委會會議都圓滿完成了既定議程。規範議案提出和審議的工作制度,明确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主導作用的具體内容。嚴格落實常委會會議聽取審議工作報告制度。完善執法檢查選題、組織、報告、審議、整改、反饋“全鍊條”工作流程。推進專題詢問主體、形式、内容、程序、答複的規範化、制度化,增強後續監督工作的實效性。
加強能力建設,增強學習本領,注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态文明和黨的建設理論與實踐知識水平的全面提升。不斷增強貫徹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既保障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民主權利,又引導大家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切實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整體利益。
加強作風建設,全面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把調查研究作為履職基本功,常委會、專門委員會開展260多次調查研究,推動人大工作更好體現實踐發展和人民要求。認真對待人民來訪來信,提高信訪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水平。下大力氣改進會風,嚴肅會議紀律,嚴格請假制度,常委會會議出席率保持在98%以上。改進人大新聞輿論工作,突出宣傳貫徹實施憲法和改革開放40年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曆程。
加強專門委員會工作和建設,召開專門委員會負責同志會議。專門委員會盡職盡責,發揮自身特點和優勢,在立法、監督、代表、對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加強與地方人大的聯系,密切工作協同,增強人大工作整體實效,共同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過去一年的工作,讓我們深深體會到,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
——必須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黨的領導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最鮮明的特征。實踐證明,黨的領導堅持得越好,人民當家作主就實現得越充分,依法治國就發展得越順利,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就越能得到彰顯。這一點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有任何的動搖。人大要在黨的領導下依法行使職權,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全體人民的共同意志。
——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尊重人民主體地位,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把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人大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傾聽人民呼聲,彙聚人民智慧,回應人民期待,使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同人民群衆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
——必須始終堅持圍繞大局謀劃推動工作。人大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緊緊圍繞實現黨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務,順應新時代新要求,緊跟黨中央新部署,滿足人民群衆新需要,全面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更好助力新時代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推進偉大鬥争、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必須始終堅持履行法定職責,嚴格依法辦事。發揮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職能作用,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不斷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動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在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時,要限于法定範圍,遵守法定程序,确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服務。
——必須始終堅持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和活動準則。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社會主義最講民主。發揚民主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必然要求,人大是實現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要依法按程序行使職權,集體讨論決定問題,保證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民主權利,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實行正确集中,确保人大各項工作體現黨的主張、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
過去一年,工作中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需要進一步提升,監督工作機制和方式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密切與人大代表、人民群衆聯系的制度機制需要進一步落細落實,人大理論研究和新聞輿論工作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自身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
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
2019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标的關鍵之年。常委會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切實增強“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貫徹新發展理念,着力提升立法、監督、代表工作、對外交往和自身建設水平,努力開創新時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是堅持不懈推進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要通過健全法律制度、完善法律體系落實憲法制度,通過實行正确監督、有效監督保證憲法法律實施。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組織好國家憲法日活動,推動實施“七五”普法決議,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憲法理論研究。落實憲法監督制度,健全合憲性審查工作機制,加強備案審查工作。
二是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黨中央立法決策,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以高質量立法保障和促進高質量發展。
今年要抓緊制定修改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急需的法律,加快推進民生、國家安全、知識産權保護、社會治理、生态文明建設等領域的立法,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完善國家機構有關法律制度。集中力量落實好黨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項,包括審議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房地産稅法、出口管制法、社區矯正法、軍民融合發展法、退役軍人保障法、政務處分法,修改證券法、現役軍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裝警察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生物安全法、長江保護法等立法調研、起草,都要加緊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三是切實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圍繞大局、貼近民生、突出重點,遵循“依法”原則,推動國家機關依法行權、盡職盡責。今年要檢查水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漁業法、中小企業促進法、就業促進法、高等教育法等6部法律實施情況。在繼續推動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同時,把檢查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作為重點,久久為功、持續發力,依法律、用法治守護良好生态環境這個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聽取審議相關工作報告,加強對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和刑事審判工作、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情況的監督。圍繞脫貧攻堅、化解金融風險、監察體制改革和監察法實施等進行專題調研。結合審議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中小企業促進法執法檢查報告、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情況報告開展專題詢問。今年安排了29項監督工作,其中,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7項,助力三大攻堅戰8項,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5項,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産管理監督5項,執法司法監督4項。
四是不斷完善代表履職工作機制。強化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邀請代表列席會議,參加執法檢查、調研活動,健全預算審查聯系代表工作機制。堅持與列席常委會會議的代表座談機制,加強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代表的直接聯系。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建議。組織好代表集中視察、專題調研活動。加強代表學習培訓,強化代表履職監督。
五是積極做好人大對外交往工作。緊緊圍繞國家總體外交大局,深化立法機構之間的友好交往,統籌雙邊、多邊交往工作,穩步推進機制交流,加強多層次對口交往,促進“一帶一路”建設和各領域務實合作。
六是全面提升常委會自身建設水平。持續加強理論武裝,深入推進人大制度理論研究,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全面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深入改進作風,切實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保持鬥争精神,增強鬥争本領,勇于擔當作為,在涉及重大政治原則和國家核心利益問題上旗幟鮮明、立場堅定。
責任編輯:宋利彩